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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申报的含义、种类和申报操作要求
发布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6/7/25 8:56:58

我们都听说过进口报关,出口报关,快件报关,但是你听说过补充申报吗?海关为什么会要求进行补充申报?在什么情况下会要求进行补充申报?企业如何进行补充申报?具体怎么操作?

 

1. 补充申报的含义

补充申报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依照海关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之外采用补充申报单的形式,向海关进一步申报为确定货物完税价格、商品归类、原产地等所需信息的行为。

收发货人,报关企业也可以主动向海关进行补充申报

2. 需要向海关进行补充申报的三种情况:

1)海关对所申报货物的完税价格、HS编码等信息进行审核时,为确定申报的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要求进行补充申报的。

2)海关对所申报货物的原产地进行审核时,不能去定原产地申报的准确性,要求收发货人提供原产地证书,并要求进行补充申报的。

3)海关对所已放行货物的完税价格、HS编码和原产地等信息进行进一步审核时,要求进行补充申报的。

3. 补充申报单有哪几种?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价格补充申报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补充申报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补充申报单》

4)海关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的其他补充申报单证

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应按要求如实、完整地填写补充申报单,并对补充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补充申报的内容是对报关单申报内容的有效补充,不得与报关单填报的内容相抵触。

4. 企业如何进行补充申报?

1)向海关申报电子数据

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接受委托的报关企业主动向海关进行补充申报的,应在向海关申报电子数据报关单时,一并通过系统向海关申报电子数据补充申报单。

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申报时的价格、商品编码、原产地等内容进行审核的过程中,要求收发货人、报关企业进行补充申报的,可通过系统发送点在指令通知收发货人、报关企业。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应当在收到海关补充申报电子指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向海关申报电子数据补充申报单。

电子数据补充申报单经过海关审核通过后,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应当打印纸质补充申报单(一式两份)签名盖章后递交现场海关。适用通关作业无纸化方式申报的补充申报单,无需递交纸质补充申报单。

2)采用纸质补充申报单

海关对已放行的货物的价格、商品编码、原产地等内容进行进一步审核时,要求收发货人、报关企业进行补充申报的,应当制发《补充申报通知书》书面通知收发货人、报关企业。收发货人、报关企业采用纸质补充申报单进行申报。

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应当在收到海关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海关办理补充申报手续,海关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未能按要求进行补充申报的,海关可根据已掌握的信息,按照有关规定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商品编码和原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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