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联系我们
销售专线:0411-82705077
公司地址:大连开发区海青仓储区一号路11-1号
 
行业资讯
【金德物流】7月1日起,多家船公司海运费、停航等公告汇
发布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6/21 9:44:59

 为配合MSC提单确认系统升级,即日起,请在制作及发送危险品、特种箱、SOC箱提单确认件时,严格按照以下最新MSC要求执行:

  1、发送提单确认时的邮件主题中,请不要含有 “~!@#$%^&*()_+ -=/\[]{}|<>”等类似的特殊符号,每个单词前后请用空格符号隔开。任何邮件主题中含有特殊符号的邮件都将不能被MSC系统自动读取,从而导致提单确认提交失败,甚至导致无法装船。

  举例:
  正确邮件主题:DG BL sample MAERSK ENFIELD V.723W 177PIKFBS30691
  错误邮件主题:DG--BL sample--(MAERSK ENFIELD V.723W) /177PIKFBS30691/

  2、一个邮件只能含有一票提单确认信息,且邮件主题中必须含有177开头的订舱号。

  举例:
  正确邮件主题:OOG BL sample MAERSK ENFIELD V.723W 177PIKFBS30691
  错误邮件主题:
  OOG BL sample MAERSK ENFIELD V.723W 177PIKFBS30691,177PIKFBS360692,…

  3、邮件主题、邮件正文、提单确认样本件上都不能含有中文字符,任何中文字符在MSC全球系统中都会显示为乱码,所以如有中文备注,都请翻译成英文后发送。

  4、请用最新的提单样本件格式发送,最新格式见以下附件,或登录我司网站下载。

  5、《箱封号申报格式》(即MSC Container & Seal number Submission)格式及发送要求仍旧不变。

  6、通过我司网上提交的(即非危险品、特种箱、SOC箱)提单确认要求仍旧不变。


  我公司将于2017年7月7日起对于发往日本偏港货物收取Cost Recovery Charge(CRC)附加费。
  费率:USD30/50(20’/40’)
  默认到付(在目的港向收货人收取)


  以2017年7月7日到港船期为准。


  东方海外在此通知您,自2017年7月1日起,针对从中国出口至西哈努克和金边的货物所收取的箱体不平衡附加费(EIS)将调整为:
  USD 100/20' Container 100美元/20英尺普通箱
  USD 200/40' Container 200美元/40英尺普通箱
  USD 200/40' High Cube Container 200美元/40英尺高箱


  生效时间以开船日起算。付费方式为到付。




  根据市场情况,我司决定对中国大陆所有港口(含长三角、珠三角中转)至海防及相关ICD收取超重费用(REEOF),具体标准如下:
  费用代码:REEOF
  收费标准:USD30/60per20’/40’
  适用箱型尺寸:20GP/40GP/40HC
  适用货重标准:货毛重等于或超过21吨(不含箱重)/20GP;货毛重等于或超过24吨(不含箱重)/40GP/40HC
  执行时间:2017年06月22日(以起运港ETD为准)


  付费方式:默认预付



  接总部通知,本周起停收HAMAD的货载,如已进港将做退关处理,请知悉。


咨询热线
0411-82705077
扫一扫